武汉砍头案:男子因为一元钱将面馆老板头颅割掉扔进垃圾桶内
发布时间:2023-10-07 栏目:新闻动态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因为面的价格持续上涨一元而闹出人命案,恐怕也是世上少见。说到这起杀人案,当时在武汉那是闹得沸沸扬扬、人心惶惶。

  2017年的2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面馆内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老板姚某与一名顾客胡某不断推搡着对方,胡某抱怨面馆坐地起价,强行涨价一元,而老板姚某则认为对方无理取闹,想吃霸王餐。

  双方都是脾气暴躁的人,可是没有想到老板的一句话竟然丢了性命。正当二人互相争吵时,老板姚某对胡某说“吃不起就别吃”,恼羞成怒的胡某一气之下,拿着菜刀活活将姚某杀害,并且残忍的将头颅割下,扔到了面馆旁边的垃圾桶内。

  胡某,当时仅23岁,本应该是大好年纪,却做出如此冲动的事情,实在是令人惋惜。据胡某的母亲介绍,胡某从小就不爱说话,和家里人相处不愉悦,学习成绩也不好,更极端的是胡某经常发脾气,性格方面较为扭曲。

  由于胡某在小时候经常和人争吵打架,一言不合就把对方打哭,所以在老家的学校里,胡某算得上是当时的“混世小霸王”。不过就是因为这样的称号,老师和同学对胡某十分厌恶,没过多久他便因打架逃学而被辍学开除。

  胡某有个堂兄在外地修铁路,听说堂弟被学校开除,就安排了个活儿给胡某。未成年人的身份太敏感,胡某不得已只能拿着最低的薪水干最累的活,不会任何技术的他觉得赚钱实在是太累太辛苦,一股嫉妒、仇恨的心理正在滋生。

  逢年过节时,家家户户都团聚在一起,可唯独胡家不太一样,胡某每次过年回家都想方设法从家里搞钱,从未想过往家里寄过一分钱。胡某还有个年幼的妹妹,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大问题,可胡某却好像置身事外一样。

  胡某特容易记仇,复仇心理极强,容易被言语刺激,属于典型的没脑子。比如,胡某在一次过年时与家族同辈的表亲打架,由于身高体型差距,胡某被按在地上摩擦,没想到过了几天后记仇的胡某提着两把菜刀登门拜年,吓得亲戚脸色都变了。

  这是胡某的堂兄原话,事实上,胡某经常性的殴打双亲,在家老是惹事,在外面也不闲着,在工地上也时常与人发生冲突,要不是堂兄的阻拦,可能早就接受了社会的毒打。

  姚某是家里的长子,下面还有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可惜的是弟弟因为救人不幸去世,所以作为老大的姚某自然要多承担一些事情。

  弟弟的去世让父母病倒在床,为了给父母治病,姚某不远千里,先后来到河北与山西的煤窑里挖煤打工,十年的时间,让这样的一个男人饱经折磨。

  由于一家人都在湖北生活,姚某意识到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为了方便随时照顾父母,姚某选择了离家比较近的武汉工作。

  也是在这样一个时间段,姚某遇上了自己的妻子,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结婚后不同于单身,压力也随之变大,再加上父母的身体日渐消衰,重任担在这个中年人的身上,姚某没有气馁,虽然日子比较难,但是为了孩子的未来,姚某还是很拼的·。

  帮别人在火车站卸货,偶尔也在餐饮店内帮人做早餐,十分辛苦。姚某没读过书,所以只能干一些体力活,不过家人一直称赞姚某的做菜水平很高,这也让姚某萌生开餐饮店的想法。

  生活比较贫穷压抑,姚某的妻子在某天终于爆发,与丈夫果断离婚,至于孩子就被判给了父亲姚某。儿子很乖,姚某很是欣慰,看着儿子,他下定决心要改变这个家庭的命运。

  姚某的儿子在武昌火车站的附近上小学,为儿子的上下学方便,姚某租了一个店铺开面馆,本来自己的手艺就还不错,受到家人们的一致好评,所以开面馆这件事早就是预想计划之内了。

  姚某的面馆生意还算不错,而且为人比较和善,周围的邻居来吃面,姚某都多下了一些,性格温和的姚某做生意讲原则,从不和别人发生争吵,更别说是打架了。

  儿子在学校的补课费用、书本费用是一个不少,但自己的衣服真的是少得可怜,有的衣服都烂了几个洞,对自己是一点都舍不得。

  胡某和姚某,这两个原本没有一点交集的人,却在命运的安排下相遇了,结果便发生惨绝人寰的凶杀案。

  这天中午,姚某还在厨房内精心调制着酱料,胡某一行人走进了这个小面馆中,在买单时两人因价格调整大吵一架。

  而关于就餐价格问题,很多当地老居民表示从未涨过价,可能是姚某认为胡某是外地人,故意上调了一块钱;也有居民认为,姚某本来就要涨价,只是还没有来得及改,因为之前姚某曾在和顾客聊天时,提起过这件事。

  胡某点的小面本是四块钱,却无故被老板姚某多收一块钱,胡某很生气,他指着标价说:“标价多少我付多少,不可能给多。”

  也正因为这句话激怒到了胡某,一提到钱,又被人看不起,胡某就十分心烦,脾气暴躁的他先攻击了上来,老板姚某看到这人如此嚣张,火气也上来了,想要打压一下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

  由于胡某个子不高,再加上比较瘦弱,所以在打架的时候长期处在下风,而姚某有一米七的个子,体型较壮,率先给了胡某两巴掌,随后多次掐住胡某的脖子,胡某基本上还不了手,只能挨打。

  与胡某同行的几名男子也没有第一时间上去阻拦,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双方都已经打红了眼,特别是胡某,感觉他已经到了一种极端的境界,劝也劝不住。

  打输了的胡某顿时感觉面上挂不住,就和他小时候一模一样,从厨房不了解什么地方找到把菜刀,提着刀就冲了出来,对着姚某的身上一顿乱砍,可能连胡某自己都不知道砍的啥地方。

  此时的面馆已经乱成一锅粥,与胡某同行的一群男子动都不敢动,更别说劝了。姚某多处被砍伤,顾不得那么多,先保全性命为主,于是拼了命往外面跑,心里也在挂念着儿子,希望自己能逃过一劫。

  由于伤势太过严重,姚某一下就被胡某追上,杀红眼的胡某才不会顾及那么多,将姚某按在车上,一刀接一刀的砍在姚某的身上,接着把姚某的手臂和头颅接连砍下,甚至把头直接丢到垃圾桶里。

  这连续的操作惊呆了众人,当时正是中午吃饭的时候,周围的目击者也不少,大部分人纷纷掏出电话报警,有的人也害怕波及自己,于是马上逃离现场,还有的人看热闹不嫌事大,争着往前挤。

  胡某在杀人后,也没有第一时间离开案发现场,而是在面馆附近徘徊,可能他清楚自己逃不了,没过多久,警察就赶到了现场。

  等警察赶到后,胡某已经停止了他疯狂的举动,围观的群众多,胡某也没有继续杀人,异常的冷静让人更加疑惑,一名警察上前问道:“你知不知道你杀人了?为何需要杀人?”

  胡某的作案工具被警方没收,后来胡某被查出有精神病,不过尽管胡某具有精神上的问题,但是他仍然具备作案的主动现实动机,杀人犯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2017年6月2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犯盗窃罪(他在杀了人后,还拿走了死者的身上的钱)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一千元。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罚金一千元。

  令人感到惋惜的是面馆老板姚某的儿子,其实案发当天,他就在离店不远的地方写作业复习功课,听到父亲的呼叫,立马赶到现场,却只看到父亲血淋淋的人头,这无疑是对孩子的永久性创伤。

  一个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有着家庭的负担,一个生活在暴力幻想里,面临贫困的人生,调价也只是一块钱,且不说高低,但总不至于丢了性命吧?

  反而凶手胡某,因为这件小事激发了原始的暴力,那一块钱仿佛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样的案件属实不该发生。

  最后笔者想说,脾气性格是人的独特性,但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更重要,其实很多案件都是一时赌气或者一时冲到,造成不可磨灭的后果,最后只能自食恶果,面临法律的制裁。

  在社会关系的交往上,保持平等、平常的心态,这个社会将更加文明,也会减少像砍头案一样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