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04 栏目:钢木垃圾桶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1,437.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2,941,800.1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6,020,362.27元。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水务行业是城市经济运行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政府特许经营行业,市场格局较为稳定,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随着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实施,社会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生态文明建设正加速推进,水务行业政策导向不断向好。2021年武汉市出台《武汉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条例实施逐步优化了用水营商环境,行业发展迎来更多机遇。随着制水成本的不断攀升,自来水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水价盈利空间有望进一步打开。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稳步的增长、保障就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29.3万亿元,同比增长11%,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为社会提供了超过5,000万个就业岗位。目前,随着国内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动能转换,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开发增速放缓,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成为建筑行业转型方向。

  公司供水业务集中在以左岭大道为轴的周边园区,主要客户为半导体和液晶显示屏类型的高科技企业,如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长江存储。通过实施供水厂改扩建工程,公司自来水生产设备和生产的基本工艺实现全面提档升级,已形成现代化水厂生产运营体系。公司供水业务发展主要受周边园区公司数和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建筑业务受到资质、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公司结合自己特点和行业状况,制定了“扬长避短、稳中有进”的经营方针。一方面,充分的发挥在区域市场的资源优势,筑牢区域内市场基本盘;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区域外市场,提升品牌优势,强化精品理念,走出特色化发展道路。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公开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审计)披露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议案1-1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能够正常的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互联网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别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公开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21,437.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2,941,800.1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16,020,362.27元。公司董事会依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报告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要求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等因素影响,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有所增加,经双方协商,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增加至45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俊文先生、彭振宏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来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含基金专户)、低风险的固定收益产品(含信托)、银行的短期打理财产的产品、债券、国债正逆回购、股票、货币基金等。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公司已成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本次理财计划将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管理。

  3、及时跟踪评估投资风险,假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做日常监督和检查。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灵活适量开展闲置资金理财业务,不会影响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将购买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分类为以公允市价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投资理财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明显的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来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可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允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都同意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供水业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350万元左右;2、建筑业务,预计全年交易金额为800万元左右。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总金额为756.59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及管理;产权、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拆迁、还建安置;对清洁能源项目投资、对加气站项目投资、对汽车充电站项目投资;供热、供蒸气、供水(凭相关资质经营);污水处理;物业管理;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物流;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批发兼零售;组织企业所需设备、原辅材料的生产、供应及销售;经营公司制作、科研所需设备、原辅材料及有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制造;汽车货运;汽车维修(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使用);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6.03亿元,净资产26.61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9,900万元,净利润940万元。

  主营业务:一级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开发及管理;产权、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拆迁、还建安置;物业管理;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国有性质产业园区开发投资公司,主体业务为产业园区一级土地开发,财务模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9.67亿元,净资产3.00 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 130万元,净利润13万元。

  注册地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葛化街生活区(3)-劳动服务企业第5幢107室

  主营业务: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和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不可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可以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国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3,022.2 万元,净资产 3,019.6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116.71 万元,净利润 18.17万元。

  注册地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葛化街生活区(3)-劳动服务企业第一幢1-2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保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幼儿教育项目的投资及策划(不可以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可以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商务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及住宿服务;电线、电缆、五金交电、机电设施、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的销售;防腐油漆的施工;设备保温工程;房屋(土地)征迁代理及工程服务;承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土地平整、挖土、运土、排水及其他工程管理服务;洒水车经营服务;校车服务;生态环境治理;苗木、食材、水果、花卉、种植、批发兼零售;海鲜批发兼零售;禽类养殖、批发兼零售;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图文设计、制作;电气设备、通用设备的维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钢材、塑料制品、金属制作的产品、水暖器材的销售;施工围挡的销售、安装;活动板房、钢结构的销售、安装、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武汉葛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976.46 万元,净资产1,680.72 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 1,192.28万元,净利润 -21.43万元。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制股权的人,为公司关联法人。武汉葛化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国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武汉葛化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关联人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拥有非常良好的支付能力。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供水业务和建筑业务,供水价格参照地方政府指导价确定。建筑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同类交易价格确定,重大合同以招投标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允原则,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和利润,对提升公司区域市场竞争力有积极影响。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允原则确定,结算时间和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于202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截止本意见出具日,未有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公司章程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及公司其他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祥龙电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项目合伙人:王郁,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起为祥龙电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晨,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祥龙电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祥龙电业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和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晨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起德不存在可能会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7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因审计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有所增加,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是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我们赞同公司续聘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